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和《长沙工业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在校生转专业工作,确保转专业工作稳健有序,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工作原则
1.个性发展原则。尊重学生的志向和兴趣,充分发挥学生的个性和专长,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学生在学校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2.择优录取原则。按照“转出低门槛、转入有要求”规则,所有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都可以在学校规定学段提出专业调整申请。学院依据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对转入学生的要求制定考核方案,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择优录取。
3.总量控制原则。学生转专业工作以符合各专业现有办学条件和保证各专业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各专业接受转入学生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同年级本专业学生总人数的15%。
二、基本条件
转入学院接收转专业的学生必须符合转专业办法中“转专业条件”。
三、转专业工作考核办法
1.各二级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按照方案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形式如下。


四、转专业工作安排
根据相关文件,制定了转专业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见下表。

五、转专业工作要求
1.本次转专业主要针对2025级学生,2024级学生申请转专业原则上必须降级,不愿降级转的,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院考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备案,可不降级转。
2.各专业须多渠道通知学生,务必保证每一名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及时知晓。
3.学生必须密切关注转专业工作的相关通知,保证《申请表》上联系电话有效,且转专业工作结束前始终保持电话通畅。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提交申请和参加转专业相关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4.各专业要加强对学生转专业工作的政策指导和专业发展咨询。应建议申请学生充分听取专业老师的意见,对自己转专业意愿作可行性论证,尽量降低转专业的盲目性和后续学习风险。
5.转出人数较多的专业应积极反思专业培养方案及存在的不足,增加专业吸引力;对转入学生人数较多的专业学院应做好学生选拔及后期专业培养指导工作。
6.转专业工作由教务处及学院教学办统一协调安排,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
附件:2025-2026学年转专业各学院、专业联络人
长沙工业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17日
附件: